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21)03-0019-08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发展与成长经历中,政党作为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枢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则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中、远期目标进行了界定,以此凸显执政党建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并赋予中国政党治理以新的内涵。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的政党治理同制度的自我创新及发展密切相连,奠定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实上,政党政治最先在欧洲发源,并随着资本主义及其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而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国内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欧洲国家的政党似乎更有理由在政党治理领域具备更为先进和丰富的经验。但反观当前欧洲政治现状,不论是在成员国层面还是在一体化层面,极左、极右翼势力茁壮成长并逐步在议会中占据大量席位,特别是民粹主义势力和反建制势力在欧盟所处多重危机背景之下抬头并迅速攫取部分成员国的政权,致使欧洲政治生态失衡,也对整体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对中、欧政党治理进行多维度的比较研究,可在一定程度上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在完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所裨益。 一、政党治理理念层面的差异 政党政治是政治现代化的显著标志,也是现代政治制度最为核心的表现形式。一般意义上认为,政党是将民众同政府联结起来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执政和立法合法性的代表权获得对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控制(Cox,1987),而政党治理作为政党政策中最为核心的一环,是特定政党或党团意识形态、政治纲领和政策偏好的集中体现,也是政党建设的应有之义。从政党治理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中国的政党治理同政党政治一样,都是西方的舶来品,但其发展路径同欧洲却不尽相同,经过长达百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治理理念。 其一,从治理概念来看,其在中国、欧洲的政治话语体系中都是相对复合的概念,但实质涵义却存在一定差异。对欧洲而言,政党治理是指政党政府(Party Government)建构过程中的政策环节,它以政党对各个层级政府机构权力的掌控作为基本假设,涵盖政党在治理过程中的内向型功能建构及其行为方式、职能角色设定及绩效评估两个方面,治理主体限定为政党通过民主方式所获得的政权及其管理过程(Muller & Narud,2013)。换言之,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特定组织而存在,其治理行为往往当且仅当其作为执政党并获取议会多数席位或在政府选举中获得首脑位置时才得以产生,而对政党本身的纲领、党员及选举等治理并不属狭义政党治理范畴。因此,欧洲话语体系下的政党治理虽包括政府内部机构及其相关机制的建构和治理,但其本质并非基于政党本身的治理和建设,而是指政党执政能力及其治理水平的提升。 相反,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治理虽然也是复合概念,但有明显侧重点。中国特色的政党治理概念包含“治党”和“理政”两个维度的治理行为:就其内部性而言,政党治理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本身,即组织与管理党员,并通过必要的政策、制度等组织资源凝聚党内力量,使政党更好地履行执政职能;就其外部性而言,政党治理的主要功能是协调、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进行社会和国家的治理,并由此实现党内、党外治理功能的扩散,增进治党和治国的融合。一般而言,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和治理的侧重各有不同,但党内治理行为本身则具有一定的同一性(韩强,2018)。政党内部治理行为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基本党纪、党风建设,并据此保持政党的本质特征,从而使政党更好地履行执政职能,这与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但同时,政党治理本身的外部性特征则更为明显,它将执政党与行政机构紧密联系起来,使得党的建设同国家发展密切相关。 其二,从治理理论来看,政党相关理论随西方政党政治一同传入中国,但随着其中国本土化发展过程的不断深化,中国较之欧洲在政党政治相关理论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则更为丰富和全面。西方意义上的政党治理理论往往包括两个方面,即政党本身的治理职能和政党体制的治理成效。政党的利益聚合功能使其将利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作为政党政治行为的主要依据,并据此改变政府政策的偏好,从而使得社会利益集团与政党得以结合。但倘若以利益团体作为社会生活中具有代表性的政治组织形态,社会将陷入混乱和不稳定的状态(郇庆治,2001)。因此,政党治理作为国家政治生态的稳定性要素成为欧洲政党治理理论的主要研究变量。大体而言,单一选区简单多数易催生两党制或类两党制体制,比例代表制则促使多党制的产生,但国内政治稳定与否并不与政党体制存在直接和必然的相关性(Janda & Kwak,2010)。欧洲政党或党团的划分往往以利益聚合作为主要依据而非意识形态,即使同为反建制主义或民粹主义政党,也不一定共享相同的意识形态和政策纲领(Hartlebm,2015),故而联合执政的情况更为常见(如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当前政府)。 事实上,中国的政党治理理论比西方更为多元,总体上分为两类,即知识导向型的理论和行动导向型的理论(秦亚青,2008)。就单纯知识层面而言,中国借鉴了西方相关政党治理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使命作用论和团结统一论(王天海、王彩玲,2020),形成了包括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的创新理论体系,为中国政治实践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同时,在行动层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建构,在党的建设和党的治理领域也形成了多维度的理论体系,特别是“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落实和深化,不仅标志着党的治理和建设在认识层面与实践层面的有机统一,也反过来促进和丰富了政党治理学理层面的理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