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20)06-0216-12 政治科学研究于20世纪70年代步入后行为主义阶段,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的先驱在关切公共选择现实议题和扩展政治制度理论前沿方面取得可观成就,并在社会科学的制度分析转向、经济学的新制度主义运动、政治科学的政策研究过渡这一宏阔背景下形成自觉意识。1989年,政治学者谢普斯勒(Kenneth Shepsle)为理性选择理论中的新制度主义发表宣言书,标志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正式获得身份认同并凝聚为学术流派。①在迄今已逾30年的发展历程中,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承载多重理论源流并持续更新方法工具,丰富了关于制度概念及特征、制度功能及作用方式、制度变迁类型及机制等议题的理解,但是当前研究在认识和评价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时仍存在若干不足。具体而言,一些研究者过多关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理论渊源,将公共选择学派经典命题或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早期主张当作这一流派的代表观点;一些研究者过多关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一个分支,侧重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同理性选择理论的新旧分野并刻意突出不同制度研究路径的差异;一些研究者强调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核心假设源自新古典经济学,或者在承认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领域和交互作用的同时,忽视社会科学的背景脉络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发挥的学科板块作用。从现有研究的不足可以引申出,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做出综合审视和前瞻认识十分重要。在此意义上,本文认为从多学科、多源流的分析视野考察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历程,从多派别、多路径的演进格局中跟踪并评价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建构、方法更新与议题深化,有益于在客观评价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同时整体把握其发展前景。 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生路径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基石与方法工具蕴含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之中,而且从社会科学的复杂脉络特别是多学科的板块运动的背景中汲取演进动力。实证政治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转向制度问题并同传统公共选择研究的制度分析相揖别,这标志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正式确立为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流派,并在博弈理论、组织理论、比较历史分析、新政治经济学等主要路径上持续奠定自身研究基础和明晰发展方向。 1.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渊源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渊源是浸染着新古典经济学色彩的理性选择理论。这不仅成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得以命名的缘由,而且在为其赋予理论基础的同时还提供了实证分析传统和新古典主义研究取向,因此脱胎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新制度主义具有鲜明烙印,有别于源自比较政治学、历史社会学与组织社会学的其他制度流派。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政治学研究经历了行为主义运动的洗礼,受到社会学和心理学理论及方法影响的政治学者在追求实证主义科学化目标的同时,遵循新古典主义信条的数理经济学者将视线投向政治领域的决策活动和选择行为。经济学的新古典主义范式重视形式化的演绎分析与数理化的研究工具,作为其理论基础的理性人假设具有原子式个体主义、一般均衡与固定偏好等核心内容,逐渐被包括社会选择向度、集体选择向度及公共选择向度的理性选择学者运用于政治生活的现实分析和理论建构。②举例来看,阿罗(Kenneth Arrow)强调政治决策的投票活动与经济决策的市场活动是社会选择的基本方式,并指出无法通过某种形式化的程序从既定个体偏好中推导出社会偏好。③唐斯(Anthony Downs)开创性地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方法论引入政府行为的实证分析,指出选民偏好影响着政治制度能否稳定有序。④阿罗与唐斯所奠定的当代理性选择理论开启了公共选择的多个流派,对政治学传统研究路径与行为主义范式产生严重挑战。正如在需求显示、寻租活动、官僚体制、法律体系与联邦主义等多个领域造诣颇丰的塔洛克(Gordon Tullock)所言,理性选择理论“在本质上是利用经济学的工具解决传统上属于政治科学的一些问题”⑤。然而,具有政治科学认同的理性选择学者逐渐形成了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取向的均衡理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理性选择理论的新制度主义范式。具体而言,理性选择模型建立在理性假定、约束形式、策略活动与均衡结果之上,相关学者在探求个体选择的聚合形式如何为宏观过程与相关事件提供微观基础的过程中,由于强调作为约束形式的规则性因素及其对策略活动的影响而将之纳入制度分析。⑥值得注意的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奠基者谢普斯勒在阐述政治分析的理性、行为与制度根基时,仍然将理性选择模型作为研究起点。 2.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诞生背景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诞生背景是社会科学多个学科的板块作用以及不同学科内部的相互影响。处于不同学科交界地带的组织理论,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持续发展及其对政治实践的具体解释,让关注现实政治运行的部分公共选择学者一定程度上修正新古典主义假设,并在经济学与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转向过程中促成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形成。 公共选择学派将理性选择理论运用于政治生活,其中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理论命题及研究方法发挥重要影响,折射出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以及各学科内部研究取向的交织脉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新制度主义提供复合资源。公共选择学派的新古典主义理性选择模型具有内在不足的缺陷,这导致其关注对象和适用范围较为有限,经常忽视组织层面与权力逻辑。公共选择学派沿袭了理性选择理论特别是社会选择机制研究对选举活动和市场活动的重视,集中关注自利倾向所导致的政治后果,把制度界定为行动者可作为选项择定的具有严格规范形式的各式规则。⑦1984年,公共选择学者莫伊(Terry Moe)指出,不少理性选择理论学者侧重于新古典市场选择模型分析科层制问题,但是公共选择学派在经济组织理论影响下致力于超越新古典企业理论,从组织分析的契约角度关注科层控制活动,运用委托代理模型对公共官僚现象予以实证分析。⑧莫伊对经济组织理论的重视表明他对科斯(Ronald Coase)开创的新组织经济学路径的青睐,还反映了他对西蒙(Herbert Simon)开创的组织行为学路径的接纳。1990年,莫伊指出公共选择学派的新古典主义立场执迷于社会选择的分析技术,错误地从结构选择中剥离政治因素,并据此呼吁应借鉴新组织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在重视权力因素的基础上构建政治制度的实证理论。⑨与此同时,新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史及制度变迁理论学者也指出理性选择模型在政治学研究中广受批评。1990年,诺思(Douglass North)抨击工具理性与有效市场这两个新古典主义假设相比交易成本政治分析存在诸多不足。⑩在诺思看来,当代主流经济学作为事关选择理论的一门学科却对选择得以发生的背景持漠视态度,他主张新制度经济学从动态角度理解经济变迁过程,“关注人类提出的解释自身环境的信念,以及人类为塑造自身环境所创立的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制度”(11)。公共选择学派内部具有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身份认同的学者并没有从根本上质疑新古典主义理论假设,但是以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者把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与固定偏好修正为有限理性与外生偏好,将策略行动置于组织环境之下,运用认知科学理论与渐进变迁分析探讨制度选择议题。因此当受诺思影响的经济学者与政治学者采取理性选择理论的新制度主义分析途径时,不可避免地会偏离新古典主义理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