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C3 田野实验(或称为实地实验、现场实验)结合了田野调查(fieldwork,field research)和实验研究两种社会科学研究的传统,在社会科学一系列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中,田野调查方法通常被定义为观察者对研究对象进行一段时间的专注观察,甚至在观察对象的生活环境中进行互动。①在之前的研究中,政治学家多利用田野调查法对政治行为、政治过程、政治制度等展开事实性的研究,而实验研究主要关注个人的态度与行为,也是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田野实验结合了两种研究方法的优点,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新兴的研究方法。 田野实验,不仅广泛存在于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传播学等领域,近年来也被大量运用于政治学研究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各种实证研究,特别是采用量化方法的研究仍然较为匮乏。因此,田野实验作为“他山之石”,对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具有诸多的意义。基于这一现状,本文通过对国外运用田野实验方法进行政治学研究的主流文献进行梳理和综述,初步介绍田野实验研究方法的发展历史、操作、存在的问题等相关内容,并且讨论其在中国政治学中的应用。 一、田野实验:概念与历史 社会科学研究最核心的问题是对因果关系的分析,而实验研究方法被认为是最佳的分析因果关系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从定义而言,实验研究是为了发现因果关系而操纵某个或某些变量而保持另外部分变量数值的恒定。② 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实验研究为分析因果关系提供了“反事实框架”。根据沙迪什(Shadish)等人的界定,所谓反事实,就是在“因”不存在的状况下将发生的潜在结果。具体而言,受到干预的个体的反事实就是指处在未被干预状态下的潜在结果,未受到干预的个体的反事实就是当其处于被干预状态下的潜在结果。实际上,反事实是一个在某一种状态下未被观测到的数据,是一个缺失值。③然而,根据内曼(Neyman)和鲁宾(Rubin)提出的“内曼-鲁宾反事实框架”,个体在受到干预和未受到干预这两种情况下均存在潜在结果,只有在考察这两个潜在结果的情况下才能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④因此,为了观测反事实,学者们需要进行实验的设计:或者对相同个体进行正反对比实验,或者通过随机分组得到两个分布较为均匀的群体来进行比较。总的说来,实验研究提供了受到干预和未受到干预两种情况的结果,因此能够确认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当然,其他方法也能提供反事实框架来分析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倾向值分析(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提供了统计层面的反事实框架,也就是通过将协变量纳入logistic回归等模型获取一个估计个体接受干预概率的倾向值,用于控制干预组与控制组之间的不平衡,尽量减少选择性误差。⑤然而,任何基于统计层面提供的反事实框架都不如基于人为干预的反事实框架。因此,从理论层面而言,实验研究方法提供的控制组和实验组的对比,优于通过倾向值分析运算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田野实验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甚至先于社会调查、回归分析等现代政治学研究方法。田野实验最早出现在1927年,哈罗德·戈斯内尔(Harold Gonsnell)对芝加哥选民的选举行为进行了研究。然而,早期的实验缺乏随机性等实验规范,直到1935年费希尔(Fisher)提出随机化实验的重要性并展开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工作。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者们对“实验”随机性的认识更为深刻,实验研究的方法也趋于完善。尽管这一进步更多地体现在心理学和实验室研究中,政治学学者们对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实验(包括田野实验)的运用逐步得到发展。随着行为主义、统计学和形式化建模的流行,政治学的实验研究也逐渐兴起。80年代后,政治学实验研究的文章开始大量涌现。 目前,学术界进行的“实验”中主要包含传统的实验室实验(laboratories)、田野实验(field experiment,实地实验)和调查实验(survey experiment)三种类型。⑥其中,田野实验是实验者通过对研究对象进行人为干预的某种处理而进行的实验调查活动。它区别于传统实验室实验和通过电话、网络或面对面进行的调查实验,是在观察对象的生活环境中进行的。实验者通过专门设计,采用一定方式干预影响被观测者的思想行为,从而观测其他项目数值的相应变化,以证实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本文主要关注田野实验的发展与应用。 事实上,从一开始人们对于“实验”一词的理解和使用就不尽相同,不仅指各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验,还可以表示制度创新和其他经验性测试。而直到20世纪90年代,“实验”一词才常规性地作为一种实验研究法被政治学界应用。自此,无论是科学的实验方法,还是田野实验这一研究类型,才在西方政治学领域日趋发展成熟。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只讨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田野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