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世纪的法国,多数启蒙思想家热衷于从拟设的“自然状态”出发,谈论人普遍享有的“自然权利”,并通过理性思辨探讨政府的起源。这种思考政治的方式作为批判旧秩序的有力思想武器曾流行一时。然而,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自然权利学说开始遭到严厉批评。1790年,英国的柏克指责革命者无视历史与传统,用理性建构出一套抽象的政治法令来改造社会。他并且预言,由于这些法令与现实的社会状况不匹配,法国将走向无序与暴政。① 19世纪上半叶,柏克对于法国启蒙政治学说的“抽象性”的批评,在法国思想界得到了广泛回应。在19世纪初,历史研究在法国空前繁兴,许多著名的政治家,如基佐、梯叶里、拉马丁等同时也都是著名的历史学家。这表明,政治思考从注重抽象的理论推演向关注具体的历史事实转变。与此同时,“社会”成为频繁出现在政治著作中的字眼,许多政治思想家对历史的考察都开始关注其“社会”维度。这一倾向,在保守派博纳尔、自由派基佐、托克维尔和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著作中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可以说,法国的19世纪上半叶是一个社会学说空前繁荣的时代。它不仅是各种社会主义学说出现和争鸣的时代,也是“社会学”诞生的时代。 19世纪上半叶社会学说在法国的兴起,长期以来一直受到西方社会学和思想史学界的关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仅举较著名的为例,就有涂尔干关于法国社会主义、阿隆关于法国社会学思潮、勒鲁瓦关于法国社会观念史、尼斯贝关于社会学传统、罗桑瓦龙关于法国自1789年以来的社会重建史的考察。②此外,还有许多关于这一时期的社会思想家,如圣西门、孔德、托克维尔、普鲁东等人的研究。通常,社会学界的学者比较偏重对社会思想的理论探析,而研究思想史的学者则注重揭示社会思想与历史语境之间的互动关联。上述研究的取向、方法、结论各不相同,但从中也可以窥见一些共识。首先,多数学者都注意到了19世纪上半叶社会学说在法国的兴起与大革命遭遇的严重挫折之间的关联。旧秩序已瓦解而新秩序未确立的混乱无序,引发思想家们对社会解体的焦虑。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18世纪以“个体”为本位的自然权利学说得到反思,“社会”开始得到重视。其次,不少学者强调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社会学说与18世纪法国的启蒙政治学说之间的“断裂”,尽管他们也承认二者之间有延续性。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社会思想家普遍摒弃了启蒙哲人对历史、习俗、宗教的轻视,他们把这些因素纳入“社会”这个范畴之内,并试图采用自然科学领域的实证和科学方法研究历史与社会。在此基础之上,他们思考如何重建法国的政治与道德,以完成大革命。思想史上一个崭新的时代由此开启。 近年来,国内政治学和社会学界也有学者关注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政治与社会思想,不过他们通常只关注这一时期的经典理论家,尤其是托克维尔。对于思想家与其所处历史语境之间的关联,他们通常缺乏考察的兴趣。相较而言,国内思想史学界,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史研究领域的学者们通常会注意到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政治和社会思想与大革命引发的危机之间的关联。伴随着大革命研究的深入,他们开始不再局限于研究革命进程本身,而是进一步考察19世纪上半叶法国思想界对大革命的反思。他们对托克维尔、基佐、迈斯特、贡斯当、斯塔尔等思想家的研究,正是在这一路向上所做的努力。③ 然而,目前国内尚未有学者专门探讨这一时期法国的政治思想家为何注重对“社会”的考察。从18世纪法国启蒙哲人热衷于自然权利学说,到19世纪上半叶法国思想家纷纷从“社会”的视角来探究历史,思考政治,这种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它对于法国最终确立稳固的现代秩序意义何在?这是目前国内学界尚未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结合具体的历史语境,对19世纪上半叶法国政治话语的这一重要转变做初步的探析,进而揭示其意义。 一、从革命转向建设:对民情的关注 自大革命爆发以来,法国的各个政治派别陷入你死我活的斗争之中,政制如走马灯般频繁更迭。1814年拿破仑帝国崩溃,波旁王朝复辟。二十余年的政局动荡,尤其是雅各宾派的恐怖政治给亲历革命的人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在18世纪,大多数启蒙哲人相信,人类理性的进步将带来自由和光明的新世界。而到19世纪初,这种信念遭到了普遍质疑,人们现在更多感受到的是彷徨和痛苦。19世纪初,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拉马丁说出了整整一代年轻人的心声:“我们的不幸,是生在这可恶的时代,旧的一切已经崩塌,而新的一切又尚未来临。”④从大革命遭遇的挫折不难理解,为何19世纪初许多在原则上赞同革命的法国思想家也与他们18世纪的启蒙前辈保持距离。圣西门明确表明了自己与18世纪启蒙哲人的不同,他批评后者的学说专注于“批判”,并呼吁19世纪的人们关注对新秩序的建设。⑤圣西门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建设者,这种自觉在19世纪初颇具代表性。 要建设新秩序,首先需要反思大革命。在大革命为何遭遇挫败这个问题上,各个政治派别的思想家有着迥异的解释。然而在这些解释中,却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批评了革命者过高地估计了法令或制度改造社会的能力。 著名的自由派领袖贡斯当经历过雅各宾派恐怖政治,他对绝对权力深恶痛绝,认为要防止暴政、保障个体权利,宪政必不可少。因而他极力捍卫《1814年宪章》,视其为大革命的重要成果。然而,即便是十分关注宪政建设的贡斯当,也提醒人们不能过于迷信制度。他在分析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指出,18世纪的革新家们有“立法意志主义”(le volontarisme législatif)的倾向,即“幻想法令能够塑造人心和社会”。这种对立法者能力的过高估计不是某个派别特有的,而是18世纪革命者的普遍共识。正是这种继承自启蒙的“想象”使法国大革命偏离了它自身的目标。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