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6-0022-04 较之于学界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批判理论”的称谓,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理论关系要义,似乎更能标明此一学说的实相。学界皆知,黑格尔的国家理想主义被马克思批判后,马克思揭露出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由于受到近代市民社会思想的深刻影响,马克思因之也就拥有了一个消解“国家神话”的规范性范畴——市民社会。相形之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就在马克思及其继承人那里被再次勾连并不断获得重新定位。吊诡的是,马克思并没有沿袭“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论”赋予社会以前政治或国家的生命,而是断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二者必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逐步统摄于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的“人类解放”(相对于单纯的“政治解放”),依此理论逻辑,进而实现其“新世界观”的真正创制乃至完成。可以说,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基本框架可归结为:国家源于社会理论;国家脱离并驾驭社会理论;社会摆脱国家控制理论;国家消亡或者国家回归社会理论。正确理解和诠释马克思主义超越“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抽象对立的“国家-社会”理论,在当代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启示。 一、国家源于社会的理论 马克思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源自对历史逻辑和现实矛盾的深刻把握。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先行者一样,马克思早期认为国家应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这种认识带有明显的理性主义色彩,之后马克思开始思考社会现实问题。通过考察特殊利益对国家政治的制约关系,在吸收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合理内核后,马克思对自己的理性国家观产生了根本性动摇,并完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篇文章。 绝对理念作为黑格尔哲学的唯一对象和内容,是黑格尔哲学世界对一切存在的共同本质和最初原因所做的最高概括。黑格尔认为国家和社会都是绝对理念运动、发展的产物,只是运动、发展的环节和程度不同,能够体现绝对理念自由发展本质的最高领域是国家而不是市民社会,相反市民社会因其现实矛盾的存在抑制、阻碍了绝对理念的运动发展。因此,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国家高踞于市民社会之上,市民社会受国家控制。 对此,马克思给予了坚决批判。马克思分析了社会历史现实指出,这一基于当事人意志的二者关系式抹杀了二者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本源。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基础上,当然这种社会生产力人们不能自由选择,在人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生产力时,人们为了不致失掉文明果实,不得不改变原有的社会形式和社会关系,在交换和消费形式产生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和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①可见,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地揭示了国家的产生、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堪称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经典。 凭借对丰富的材料的分析,恩格斯更进一步揭示,在相应的市民社会产生后,社会不同的家庭、等级、阶级组织为了各自的利益,分裂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对立面,在社会无法自我调和、无力摆脱这些矛盾冲突时,“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力量,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内”。②恩格斯把这种因社会的需要,从社会中产生的力量称之为国家。在这里,恩格斯从社会历史现实出发,不但明确指出了国家源于社会,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起源论,而且还暗含了国家的起源本质。 二、国家脱离、驾驭社会的理论 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脱离、驾驭社会理论的逻辑思路不得不从国家的起源谈起。 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私有财产产生,导致原始社会公有财产解体,阶级随之产生,社会内部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在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的状态下,社会需要并呼吁能有一个可以管理社会并能代表全社会普遍利益的专门机构,国家呼之欲出,这正是国家的起源本质,很显然国家是代表社会普遍利益而产生的。 但是,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前提下,在私有制的催化下,阶级矛盾加剧,社会分化为几大阶级,一些大的阶级集团渐渐掌握了社会的话语权,控制了原本应代表社会普遍利益的国家机构,国家被迫脱离社会母体,成为某个阶级驾驭社会,统治其他一切阶级的工具和力量。 然而,从国家产生的本源分析,在一定意义上国家是阶级矛盾妥协的产物,被统治阶级掌握的国家机构也需要兼顾社会各阶级基本的共同利益,以维持其阶级统治。同时,被压迫阶级也会利用这一管理社会的机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争取阶级利益,此时国家无形中充当了缓和阶级冲突,维持社会既定运转秩序的角色。 基于以上认识,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冠以了“虚幻的共同体”这一概念。不得不承认在这里马克思主义者即暗含了国家的阶级性又承认国家具有保护社会各阶级利益的社会性。国家正是通过这两个特性驾驭并管理社会。 对于国家的社会性,马克思将其形象地概括为“守夜人”角色。通过人类历史,可以分析旁证的是,为了社会共同体不至于解体,在社会共同利益的协调与融合下社会各阶级的矛盾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并由国家来保护,这样,国家似乎是作为阶级冲突之外的一种形式上抑或事实上的具有独立性的整合力量而出现的,这种力量被恩格斯称为“第三种力量”。而这正是国家之于社会具有的实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