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班杜拉为首的社会学习理论家对儿童品德的发展、榜样示范与反应结果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和自我评价对道德行为的调节等许多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验研究。这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和取得的结果很值得我们重视。但限于资料,本文仅就某些问题作简要的介绍和评论。 社会学习理论关于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观点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既不是单向地受内在力量的驱使,也不是单向地受环境条件的控制;人的内部因素、行为和外部环境三者之间是双向地相互影响,相互决定的。例如,人们的期望影响着他们的行动,而行动的结果又将改变他们的期望。又如,人的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创造环境,而改变了或新创造的环境条件又将制约人们进一步的行动。 社会学习理论虽然强调“人类行为的大多数类型是由个人经验组织起来的,而不是由先天程序安排好了的”①。但它并不否认遗传机制的作用。它认为,人类由于长期进化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物种的神经生理的机制;这种机制使人类具有巨大的潜能和可塑性,并且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展现出特有的,如符号化、预谋、替代、自我调节和自我反省等的能力。在生活过程中,经验的和生理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以错综复杂的方式决定人的行为。正因为人类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多种认知能力,所以能学到各种各样的思想和行为。 人类的学习有两条途径。第一,通过直接经验,最主要的是通过行为所产生的积极的和消极的结果进行学习。行为结果之所以能影响学习,是由于它具有信息功能和动机功能。第二,通过观察榜样所示范的行为进行学习。示范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示范者的身体表演、图象显示或言语描述把如何将一些反应综合成新的反应模式的信息传递给观察者。在观察学习中,强化只是一个促进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没有强化,观察也能学习。这种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三种因素,即行为先行因素、行为后继的结果因素和认知因素的控制。这三种因素之所以能决定或控制人的行为,就是通过直接经验和榜样示范学习来的。 班杜拉从社会学习论原理出发,把人的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看作是个人在同环境相互作用中实现社会化的过程。因此,强调环境和社会学习在儿童品德形成中的作用。 他认为,儿童可以从言语教导、榜样示范,以及直接地和替代性地经验到过失行为的后果中学习到行为规范或道德评价标准。在儿童品德的成长中父母的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父母根据儿童年龄的不同,改变教给的、示范的和强化的内容和方式。起初,为了制止儿童的危险举动,他们采取外部的有形的干预。随着儿童的成长,符号的控制和社会的约束逐渐地取代了外部的有形的干预。当儿童掌握了一定的道德标准后,内部的自我的控制在他们的行为中开始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除父母外,其他成人和同伴的示范,以及影视、书刊对儿童品德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影视,班杜拉认为,它们把广泛的道德冲突戏剧化了,形象地显示出哪些行为是正当的,哪些行为是应受谴责的,同时还使观众理解一种行为应受奖惩的道德依据。 班杜拉十分重视示范对儿童品德成长的影响。他说:“在建立抽象的或依据规则来调节的行为中,示范作用已被证明是一个高度有效的工具。”②通过抽象示范,儿童能获得思维和行为一般规则。各种示范可以通过引起注意、促进认知和解除抑制去影响和改变人的道德判断。例如,示范者多次应用或表示赞成某一道德判断标准,会使这一标准的重要性提高;在分析产生某种错误行为的各种因素时,示范者所表达的观点会影响观察者的判断;还有,示范者所表示的道德信念可能被视为社会要求,从而促使观察者表示出同样的见解。 社会学习理论强调人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受情境的制约。这种理论把道德判断看作是在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社会决定的过程。人在进行道德判断时必须考虑到:犯错误者的特征、错误行为的性质、它的长远的和直接的后果、错误发生的场合、动机状态、犯错误者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感到悔恨、受害者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其他可为错误辩解的理由。在日常的道德情境中,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取决于事件的整体结构。在一种情境中具有很重分量的因素,在另一情境中可能被忽视,或被看作是不重要的。随着儿童的成长,他们道德判断的依据也逐渐地从单方面的规则,向多方面的和组合的规则转化。 人的道德判断通常具有多种的形式。同一个人处在不同的情境中或面对不同的事件可能作出不同判断。这取决于:面临的事件中包含有多少道德的侧面;提供选择的判断有哪些类型;判断的对象是口述的过失行为的故事,还是实际的过失行为;以及他们对不同的行为是用抽象的评价,还是用严厉的制裁以表露其道德的倾向性。道德判断还受社会舆论的影响。至于道德推理转化为道德行为,同样受多种因素的制约。 社会学习理论虽然强调环境和教育在品德形成中的作用,但它并不认为儿童只是消极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按三联相互决定论的观点,环境只是一种潜在的东西,它并不具有必然对个体发生作用的固定的不变的性能,只有通过个体适宜的行动才能使它变为现实。因此,这个理论也强调个人因素对环境的作用,强调自我调节、自我反省在品德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它比较深入地分析了自我评价的结果如何调节道德行为,指出预期自责可以阻止违反道德准则行为的发生;同时又指出用减轻行为错误性质的推理,为错误行为辩解,可以降低自责,从而促使违反道德的行为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