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和评价了西方学者政治定义中的国家说、权力说、分配说、管理说,考察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问题对政治的本质和内容的不同论述,分析了我国学者对于政治涵义在时间界限、空间界限、实质、功能等方面的争论。认为,给政治下定义,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反映时代的内容、满足科学概念一般要求的三个原则。在此基础上,作者给出了政治的定义:政治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社会的统治管理体系,是人们基于某种利益需要建立、维护、参与社会的统治管理体系,以制订政策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关系与活动的总和。作者认为,这一定义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揭示了政治的实质和主要特点,区分了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概括了政治的核心内容。 政治和经济一样,是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的主要活动之一,是社会价值的分配过程,又是一种工具(进步的政治是创造物质财富、推动社会发展的工具)。自政治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就与政治相伴,须臾不可分离。现代社会每个人都生活在政治之中,都需要与政治打交道并获得政治的帮助。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治呢? 一、西方学者对政治的解释 在西方,政治这一概念起源于古希腊,政治的西腊文PoLis与城邦是同一含义。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写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政治学专著《政治学》,就是专门阐述政治和城邦国家的,他把政治的含义表示为城邦国家,把政治和城邦看成是同一研究对象。在古代,人们对政治的解释都具有强烈的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例如,柏拉图把政治与伦理道德联系在一起,把他的理想国看成是“公道和正义之国”,亚里士多德则把国家等同于“最高的善”。中世纪的神学政治家认为,尘世间的一切,包括国家权力都是上帝、神安排的,“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1] 在现代,人们对政治的看法与古代、中世纪先哲们的看法有很大的差异。政治思想家和理论家们,往往因时代的变化、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政治有不同的解释。下面简要分析几种流行的观点。 1.国家说。自资产阶级革命到20世纪初,在对政治的各种各样解释中,占主导地位的看法是:“政治是国家的运作”即“国家说”。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迦纳认为,“政治是关于治理国家的职务及活动的知识。”[2]有些学者说得更加明确,政治领域可以和国家领域等同,政治乃是对于国家的统治,以及对于国家权力的获得、行使和维持。 到目前为止,国家仍是人类最重要最有支配力的社会政治组织,人类的政治活动也主要是在国家之内进行的。因此,用国家来诠释政治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从国家的角度来界定政治并不能全面地概括政治生活,尤其不能概括某些重要的政治现象:第一,不能概括有政治体系而无国家的政治社会现象;第二,也不能包括政党、工会、利益集团内部的政治活动。政党、工会、利益集团的出现及作用的加强,大大拓展了政治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于是政治概念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向前发展了。 2.权力说。从20世纪初到50年代,比较流行的观点是“权力说”,认为政治是对权力的获得和运用。提出这一观点的是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和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之一的拉斯维尔。马克斯·韦伯认为:“政治意指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的分配。”[1]1930年拉斯维尔在《政治学与精神病学》一书中提出,“研究政治就是研究影响力和有影响力的人物。”1950年他又更加明确地说:“研究政治就是研究权力的形成和分配”,“政治行为就是人们为权力而进行的活动。”[2]实际上最早用权力来界定政治的是16世纪的意大利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里,他认为:“政治是夺取权力、掌握权力的必要方法的总和”,政治的目的是获取和保持权力,政治的手段是玩弄权术。但马式的政治定义在当时并未占统治地位。 用权力来界定政治,扩大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并且使政治学倾向于对政治领域实际活动的党、政治家、利益团体和政治权力的研究,使政治学走向了实际。但是,“权力说”没有把政治权力与其他社会权力区别开,使这个定义过于宽泛。在家庭生活中也存在着权力关系,但它并不具有政治的性质。同时,政治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政治权力,有些政治现象并不是政治权力。 3.“分配说”。从50年代起,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伊斯顿的分配说。1953年大卫·伊斯顿在《政治体系》一书中提出,政治是“为社会做出和执行权威性(或有约束力的决策)的行为或相互交往。”[3]政治学是“研究受权力分配和运用的影响下的价值物的权威性分配。”1965年他在《政治分析纲要》一书中又说:政治是“涉及为社会进行的价值物的权威性分配的那一部分社会交往。” 伊斯顿的“分配说”从一个新的角度即动态的角度给政治下定义,强调了政治的过程和结果,使人们对政治的认识大大加强了,有了立体感;也使政治学家能够扩大自己的分析范围。“分配说”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被称为是权威性的定义。但这一定义并不是无懈可击。首先,它未涉及政治的静态价值和体制,而这是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次,并不是所有政治现象、政治生活都属于社会价值的分配问题。例如,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等,与每个人都有关系,但不是价值的分配问题。再次,“分配说”的重大缺陷是把人民参与政治、取得政治权力、实现权利的行为和斗争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了。 4.管理说。当代西方政治学界,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角度给政治下定义的学者也不少。例如,美国政治学家G·庞顿和P·吉尔认为“政治活动可以被认为是与对人的集体生活的管理联系在一起的。”[4]英国政治学家麦肯齐指出:“目前,在英国最通用的定义是奥克肖特的定义,即政治是‘参加一个社会的全面的管理过程”。[5]前一定义不加任何限制地把对人的集体生活的管理统统归于政治生活,很显然,面太宽。后一定义中的全面的含义不清,是指对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管理,还是特指对中央事务的全面管理,无论是哪一种理解,都不能准确地界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