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是20世纪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潮和实践运动。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它好比一把双刃剑,在国际社会上起到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它可能是一种促进平等和发展的力量;也可能是引起分裂与冲突的动因。因此,探讨民族主义的起源、内涵和后果,总结民族主义的运行规律,使其成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动力,遏制其相反取向,在今天便显得尤为重要了。 本文评介的三位学者:约翰·普拉蒙纳兹(John Plamenatz)、豪斯·B·戴维斯(Horace B Davis)和安东尼·史密斯(Anthoy Smith)均是西方国际关系研究方面的著名学者。在对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中,他们的见解颇具代表性。其有关论文被选入《20世纪国际关系文选》〔1〕中。本文就其具有代表性的论述加以评介, 以飨热心民族主义理论研究的学者。 普拉蒙纳兹论民族主义的定义和类型 普拉蒙纳兹在其论著《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中对民族主义作了诠释:“当特定人民的民族的或文化的特征受到威胁时,保存或增强它的愿望;或者在那些感到民族特征不鲜明或不具备的地方,转型或者重建它的愿望”〔2〕。他认为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 它来自感到文化劣势的民族的反应”〔3〕。民族主义同爱国主义、 民族意识既相关又不相同,他把这三者作了区别:爱国主义即是献身于个人所属的社团;民族意识是对自己的民族文化特征的心理感受和强烈的自豪感;民族主义则是不仅意识到文化的多样性,而且意识到文化的改变,并有一种推动他们以自己的成就和潜能与其他民族的人民相比较的进步思想时才会产生。由此,普拉蒙纳兹得出结论:民族主义是感到在文化上处于劣势的民族的一种反应,其中追求进步的观念是强烈的。在那些有彼此密切相关而又意识到彼此相异的几个民族的地方,这些民族拥有同样的理想和进步观,在他们感到实现这些理想和取得进步受到阻碍时,就会产生民族主义。 普拉蒙纳兹把民族主义分为两种类型:西方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他认为西方民族主义从西欧那些民族主义之中发展起来,东方民族主义先在斯拉夫、后在非洲和亚洲发展起来〔4〕。 他对西方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的特征作了比较。在西方民族主义中,他以德国和意大利的民族主义为例,认为在20世纪当德意志和意大利人首次成为坚定的民族主义者时,以他们拥有的与其他民族相比较的文明标准来看,他们在文化上已经很好地武装起来了。把他们与英国人、法国人放在同一水平上比较,在文化上他们几乎不需要借鉴相异民族的文化来武装自己。在他们看来,最迫切需要的是获得自己的民族国家,而不是获得使一个政府有效运转的管理技能,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已经拥有了这些。他认为,东方民族主义产生一种“转变国家社会结构以便增强在世界水平上竞争能力的欲望”〔5〕。在他们心目中, 西方思想和实践的传播以及日益增长的贸易和交流带来了社会的变化。在他们被迫分享他人创造的文明时,他们不得不在文化上重新装备自己或转换自己,不得不为自己创造民族的特征。他强调,当民族主义第一次在他们思想中生根时,如果他们想要提高自己到比他们先进得多的民族水平,仅仅从祖先那里获得的技能、思想和生活习俗是不够的,这就使他们的民族主义在某些方面与德国人的、意大利人的民族主义有很大的不同。“东方民族主义既是对西方社会的模仿,又是同西方文化的竞争,是社会结构相关变化的一种结果”〔6〕。因此,他认为民族主义是20 世纪历史的一个重要特征,不能简单地把它斥责为落后、危险和威胁的现象。 戴维斯所谓的“倾向马克思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 在文选中,威廉姆斯把戴维斯的民族主义理论称为“倾向马克思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7〕。 戴维斯比较了马克思主义学者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民族主义理论,提出了关于20世纪民族主义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戴维斯以相关地域和民族意识来定义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解释相同的是“他把民族主义看作是对于剥削和压迫作出反应的政治行为”〔8〕。他认为一个国家总是拥有:特定的疆域; 特定的一定限度的人口;某种认同(集团、互相依赖);自身是一个民族的意识。其中,特定疆域和民族意识是关键因素。尽管经济对于民族国家的形成有很大联系,但戴维斯认为民族国家的形成主要是政治行为。当今,为组织政治生活,抵抗侵略和加强集体的力量,戴维斯认为民族国家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形式,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者。 戴维斯认为民族国家的形成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源于国家政府的形成。这类国家主要指欧洲国家。他对此作了说明:近代历史开端时就已经存在的法国、英国、荷兰、西班牙和其他欧洲国家或早或晚都发展为民族国家。当荷兰和西班牙赢得独立时,或在伊利莎白女皇时代的英国,把它们描述为民族国家是不妥当的。但是民族国家显然是在孕育中,并且在拿破仑战争的震动下,成熟的民族国家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之中出现了。 第二种,“民族国家是在反对外国压迫的过程中形成的”〔9〕。在欧洲统治制度崩溃以后,这类民族国家在以前几乎不曾有过民族意识的殖民地中涌现出来,戴维斯以波兰为例,认为波兰在1792年曾经有国家政府,但是不幸的是它遭到三次瓜分。在第三次瓜分中,波兰在反对瓜分的斗争中开始形成民族国家。由于战争和动乱,波兰一直到1919年才被承认是一个主权国家。 第三种,“民族国家的形成是通过首先取得文化上的一致性,然后是政治上对一致性的要求”〔10〕。戴维斯认为意大利和德国属于这一类国家,这两个国家是文化一致性先于政治一致性的典型国家。他认为,一个民族国家不会自发产生,它需要人的构建。此间,民族意识的形成是构筑民族国家的基础。对此,他以越南为例说,当法国背信弃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继续重新控制这块地区时,越南被激怒了,民族意识加强了。于是他们开展了抵抗运动。戴维斯认为,从越南战争中可以引出的最明显的教训是:由于民族主义力量的存在,超级大国没有能力将其意志强加在大多数二等国家身上。 与普拉蒙纳兹一样,戴维斯认为“非西方的民族主义源于一种对现代化渴求的动力。在这种意义下,民族主义不是倒退的和不合理的,而是世界政治中一种赋有建设意义的运动”〔11〕。他主张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民族主义必须采取一种灵活的态度,因为对于民族主义情感的呼吁和民族主义宣传的结果随着环境的不同而不同。虽然民族主义自己并不是非理的,但是它可能被人为地非理性地实施。寻求祖先文化的民族主义不应被指责为不可收拾,当把它看作是它的人民赢得骄傲和自尊运动的一部分时,它是进步的。但是好战的、富于侵略性的、沙文主义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威胁。由此,他认为,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整体,从人性论角度看,它是非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