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1-0053-07 公元2000年前后,潘维教授发表了几篇关于民主、法治与中国政治改革的文章,核心命题是中国的政治改革应实行法治,而不能搞民主化;民主是一个人造的神话,对它的深度迷信使得人们不理智地认为民主能够包治百病①。潘教授的观点引起广泛关注,批评如潮,认为其观点经不起推究,不仅逻辑上存在问题,还缺乏正义观念和人文精神②。潘教授对“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政权败绩的揭露确实值得人们反思,但是,民主化是一个错误么?除却民主,我国的政治改革又该以何为方向?没有民主规范的法治是否真的就可以发挥其功能?十年来,关于如何看待民主及其与法治的关系的争论成为一大学术热点。与潘教授观点的遭遇相反,中央编译局俞可平教授2006年在《北京日报》上发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则激起热烈反响,应者如云。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民主,践行何种民主模式?要回答这个问题,最紧迫的任务当属界定清楚民主的概念。对此,俞教授言之不详,他主要是从宏观角度阐述对民主的支持态度和立场。相较之下,潘教授的民主所指甚明,即一种由人民通过定期自由选举而产生领袖的体制,也就是作为西方民主国家中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手段而存在的选举式民主。潘教授对民主的认知深受熊彼特民主观念的影响,他对此也乐于承认[1](p8)。然而,熊彼特的民主观念完全建立在一种祛价值而重事实的现实主义思维之上,民主只是“一种政治方法”,一种“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其“本身不能是目的”[2](p359)。这样一来,民主就被抽空了价值内核,而只剩下了一个空洞的架子。 由于采用这种完全经验化的认知方式,潘教授关于民主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结论也就实属正常。同时,正是这种思考民主的方式应该对其指责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种种败绩和灾难负责。但是,这是民主的本初含义么?如果不是的话,它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在进行民主建设时,我们必须认同这种民主观念吗?如果它不是唯一的选择,还可以怎么理解民主? 一、民主的空洞化 诞生于古希腊时期的民主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复杂的概念。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实践环境和背景的变化,民主的内涵不断被抽空,价值属性愈显单薄,呈现出空洞化的发展趋势。从雅典的直接民主,经过近代西方自由民主的过渡,最终演化为当今颇为得势的选举民主。 1.雅典民主 雅典的城邦民主堪称民主政治的典范:它实行直接民主,公民通过抽签轮流出任公职。对失职官员,公民可以将其放逐。然而,雅典民主是具有“排他性”的——奴隶、女人及外邦人统统被排除在公民之外。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但其意义重大。因为它意味着雅典时代的民主与现代语境下民主的意涵绝非同一:前者缺乏后者包含的普遍主义人性观。现代民主的人性论基础受到基督教人性观的巨大影响,在神人同构的古希腊时代,这种人性观是不可能存在的。 当然,如果不刻意强调“阶级对立”,雅典民主就可以在平等的人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也正是这样,我们用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来说明雅典民主与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区别才具有正当性。但“直接民主-间接民主”范式确实遮蔽了很多东西。无论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两者所指涉的都是一种规则、制度、方法或手段,而雅典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种规则或手段。可以这样说,雅典民主是价值与规则、目的与手段的完美结合体,正如应克复所说,在民主的规则和制度层面之后,“还存在着相应的政治观念与政治文化,它与民主制相辅相成,伴随发展,是雅典民主发展成就的另一方面,其重要性不亚于制度本身。”[3]“直接民主”所遮蔽的正是雅典民主深厚的价值关切,民主本身就是目的,而不仅仅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雅典坚持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城邦是雅典人最为宝贵的财富,城邦的善是唯一可欲的目的,公民身份的含义即在于参与城邦公共生活,并在必要时为城邦而献身。伯里克利在著名的《丧礼上的演说词》中讲:“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入,对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4](p132)亚里士多德的人性论断——“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5]——就是对于雅典公民特性的最为恰当而准确的描述。雅典公民对于这种“伟大的生活方式”[4](p129)的珍视使得公民身份成为城邦生活的首要问题。 2.近代的自由民主观念 古雅典政制文明,文化繁盛,无奈在军事失败后繁华渐逝,最终随同整个古希腊陷入古罗马帝国的版图之中。自古罗马至中世纪,基督教的信仰逐渐取得统治地位,压抑了人的理性,人成为其信仰的奴隶,并陷于麦克里兰所称的一团紊乱的“格利佛效应”[6]的统治状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