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6-0178-07 一、国家政权建构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 所谓“现代国家政权建构”是指在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民主和法制的政治原则,建立起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权组织网络,有效地行使其征税、维持治安、兴办教育、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等基本职能,以维持社会公共秩序,增进公众利益。因此,笔者认为,现代国家政权建构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是现代国家政权的建构需要——资本主义的或社会主义的——新的强大的经济基础;二是在政治领域现代化国家政权建构必须坚持民主与法制原则;三是现代国家政权建构的目的有三:第一,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治稳定;第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第三,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善治。 所谓治理,其基本含义是指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护公共秩序,以增进公共利益。在中国语境下治理更强调“控制”与“管理”。如:徐勇认为,治理是“通过一定的权力配置和运作对社会加以领导、管理和调节,从而达到一定目的的活动”。贺雪峰认为,治理是指“为获得公共秩序而进行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自下而上的认可过程”。因此,治理是参与治理的主体运用权威实施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以增进民众利益的过程。按照国际治理理论的主流观点,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民间组织,也可以是国家与民间组织的合作。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善治。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因此,笔者认为,国家政权建构的目的之一在于强化国家政权治理社会的职能,以达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最终实现善治。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国家政权的建构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关联性,其关联性可概括为以下两点: 1、民族—国家建构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善治的基础。吉登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中就曾经强调“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其目标是要造就一个有明确边界、社会控制严密、国家行政力量对社会全面渗透的社会,它的形成基础是国家对社区的全面监控。”① 这意味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作为一个过程,标志着国家整体性和代表国家主权的中央权威日益深入地渗透于主权国家领域,并支配着整个社会。国家政权权威的确立以及国家权力深入渗透乡村,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也促使公民的出现,从而诞生了市民社会。根据善治理论,市民社会的形成与成长为善治的实现提供了民众基础。 2、“民主—国家”建构是实现善治的关键。“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统一体。”② 在西方的语境中,民族—国家的建构本身就体现了民主—国家的原则,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处于同构之中。但现代国家建构实践证明,在世界范围内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能够实现两者均衡同构的极少。中国作为转型国家虽已完成民族—国家建构,但民主—国家建构相对滞后,这给我国曾经带来严重的灾难。在我国现代国家政权建构过程中,强调民主—国家建构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如果说民族—国家建构的核心是主权原则,那么,民主—国家建构的核心是人权原则,其目的在于能以法律制度的方式确认其本国国民为享受法定权利的公民,公民权是主权在民原则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③。公民权的确立对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成长具有决定性意义,市民社会的壮大是民主—国家建构的关键。因为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作为一种被垄断的暴力,并不能总是合理和有效地保护与确认公民权利,甚至有可能运用其垄断性暴力践踏公民权利。发生在我国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是有力地证明。只有公民社会健康发展,国家的垄断权力才可能得到很好的制约,国家权力才不至于无限扩大而脱离人民的意志,才能实现国家与公民社会的真实合作,从而促进公民利益的最大化。 基于国家政权建构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借用“国家政权建构”的分析框架检视乡村治理理念、组织和模式变迁的轨迹。 二、乡村治理理念变迁 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结构变迁是基于治理理念的变化与发展的。数千年来,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理念,经历着“礼治——理治——法治”的历史变迁。 传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礼治的核心是“德治”。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皇侃疏引郭象对此话所作的解释颇具见解:“德者,得其性者也。礼者,体其情者也。情有所耻而性有所本,得其性则本至,体其情则知至。知耻则无刑而自齐,本至则无制而自正。”又引沈居士云:“若道之以德,使物各得其性,则皆用心。不矫其真,各体其情,则皆知耻而自正也。”④ 也就是说,只有导之以德,齐以礼,人才能得其本性,才能因知耻而自正。孔子授徒,置四科,“以德行为首,文学为末”。⑤ 何谓德行?郑玄说:“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⑥ 可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言德,强调人与德、德与行的统一。此外,儒家思想强调德的教化作用。孔子云:“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说明德对人类行为的调适作用。《易传·文言》曰:“君子敬以直,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也就是说,内外皆有所立,故德不孤。因此,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德不仅仅是主体的内在修养,更是济世安民的治国方略,有德可使近者悦,远者来,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从而建立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和谐和友好的社会秩序⑦。中国传统社会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的“德治”思想就占据着统治地位。自此,德治贯穿着中国传统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