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交易政治学是指将政治看作一个交易的过程,把政治过程放在交易的框架内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关于政治过程的经济学解释。交易政治学具有两大核心特征:交易经济学的方法和以政治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把交易概念引入政治过程的分析,是布坎南(James M.Buchanan)的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派政治学研究的共同特征,因而本文把它们称为交易政治学。但是,虽然他们的方法具有共通性,其具体的角度和出发点却是不同的,因而两者又可以看作是交易政治学的两个不同的范式。所以就两种学说做一个比较是有益的。同时,虽然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都存在交易行为,但经济交易和政治交易具有本质区别,其运行的规则也不一样。权力和强制是政治行为的关键因素,当政治交易中存在这些因素时交易的特征就会改变。因而公共选择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派在构筑其政治交易的模型时如何处理权力和强制也应该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本文将就这一点进行探讨。因为篇幅的限制,对于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方法,如经济人的假设、关于理性的界定等等不在此讨论。 二、方法的形成:回归斯密传统和科斯定理的延伸 1.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的交易经济学框架并不是直接来自对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而是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维克塞尔关于“复杂交易的政治”思想的影响,维克塞尔的观点鼓励他更深入地“探索了经济学本身的方法论先决条件”。(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布坎南交易模型的构筑是从对L.罗宾斯(L.Robbins)关于经济学定义的批判开始的。罗宾斯把经济学定义为在可供选择的或有竞争性的目标中如何配置稀缺资源的问题,而布坎南却认为经济学应是交易的科学,而不是“资源配置理论”的选择科学。“我坚决主张,必须把极大化范式从经济学工具中的统治地位上驱除出去……我们必须停止过分忧虑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和取代这整套观念的问题,我们应该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广义交易的起源、所有权及制度上。”(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 布坎南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亚当·斯密交易传统的复兴。在《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一文中他引用了一段话来提示斯密被忘记的原理:“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不是以这种广大效用为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注:詹姆斯·M·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罗根基等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布坎南认为“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关系的重要性被许多经济学家忽略了,而斯密的这一思想大体上就是关于什么是经济学的回答。所以,布坎南认为经济学家应该研究人们“在市场关系中的行为,这种行为反映了交易和交换物品的倾向,并研究这些市场关系在结构上能采用的多种变化形式”。(注:詹姆斯·M·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罗根基等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布坎南主张将交易关系扩展到政治领域的分析上去,他把交易经济学的方法看作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首要方法:“我所认为的广义的公共选择观点的第一个要素或第一个方面,就是这种交易经济学方法,或作为交易范式的经济学。”(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布坎南和图洛克(Buchanan & Tullock,1962)认为,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都是两个以上的个人进行的合作,市场和国家是两种手段,合作因为市场和国家的组织而成为可能。和经济交换的相互获益一样,政治交换中的个人通过合作而相互获益。“基本上,按照个体主义的国家观,政治的或集体的行动与此非常相同。两个以上的个人会发现,合力完成某些共同的目标,对彼此都有好处。在某种非常实在的意义上,他们为获得共享的产出而交换‘投入’”。(注:詹姆斯·M·布坎南和戈登·图洛克:《同意的计算》,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那么怎样建立交易经济学的方法和公共选择的联系呢?他认为,既然强调这种方法,那么就很自然地对复杂交易和简单交易进行分析,因而“强调的重点立刻就直接转到人们中间的各种自愿协定过程上来了。”(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这种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透视点”的转移,使得“经济”和“政治”之间,“市场”和“政府”之间,“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并未划出任何界线。(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而通过交易经济学方法的延伸,经济学家可以根据交易的范式观察政治和政治过程。(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 布坎南的交易是自愿交易的理想模型,布坎南试图从交易的范式中引申出一种规范含义,这种规范含义可以提供一种理解制度变革的突破口。当自愿交易受到鼓励而强制受到否定评价时,要求前者替代后者的规范含义就会出现,从而引起制度的变革。但他同时也认为即使没有这些规范含义,公共选择仍会将注意力引到改革的突破口上。因为政治作为一种复杂的交换过程,同时也是将分散的个人偏好结合进一种结果模型的手段,注意力必然会被或多或少地引到交换过程的本身而不是对交易结果的评价上去。因而,人们可以通改善过程而达到改善市场的目的,而通过对最终结果的任意安排是不能改善市场的交换过程的。“通过促进交换过程,通过重组贸易、契约和协定规则,就可以改善市场。”(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4页。)由此,立宪的观点可以自然而然地从交易的范式中导出。“要改善政治,必然要改善或改革规则,政治竞争是在规则结构内进行的”,“竞争是由竞争规则来描绘的,较好的竞争是通过改变规则才产生的。”(注: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