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口号在中国频频叫响,显然,这是中国正在进步的响亮足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重复着这几句口号的人,有的其实并不十分了解其中的深切含义。于是,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它们只是停留在人们的口头上;更有甚者,朝着相反的方向去做,造成侵害“人”之尊严、“民”之利益的结果。为此,有必要对当前政治话语中的三个关键词:“人”、“民”、“人民”加以深入的讨论。 “人”和“以人为本” 我们都是人,都在做人,却未必完全理解“人”究竟是什么?考察起来,“人”(Human)的规定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并展开的。了解“人”,必须同“非人”的东西相对照、相区别。中国古代谈“人”,一是同“物”对照。老子最先明白此点。他言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上篇》)人非物也,人比物大。后有邵子说:“唯人兼乎万物,而为万物之灵。”(《邵子·观物外篇》)讲人之卓越,邵子最为清楚而详细,这是张岱年先生作出的评价,确也[1]二是同“兽”对照。荀子规定“人”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我们过去讳言“人权”、“人道”、“自由”,把它们看做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其实,由资产阶级革命而造就的这些价值观念,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和承继性,共产党人只是对它们作了更透彻也更有远见的阐释。比如,西方发达国家讲“自由”,我们承认它们的这种价值观念的历史合理性,但看得更远些,认为西方国家现在所主张的自由并不是人类自由的最终形态。将来生产力获得了极大发展,旧式分工对人的束缚得以消除,剥削、压迫等现象从大地上消失,人类社会成为“自由人联合体”,那时,人们的“自由”才是真正具有人性的“自由”。三是同“神”对照。欧洲中世纪的上空笼罩着“神”的光环,人们崇拜“神”而失去了自身,正像恩格斯所写:“宗教按其本质来说就是剥夺人和大自然的全部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2]西方的人本主义,就是在对封建制度和神学统治的批判中诞生的。中国的历史也证明,有许多东西,原本并非“神”,却可能被“神化”。例如,领袖变成了“神”;金钱具有了“神”的魔力;官员手中的权力本来是为“人”的,但权力发生了异化,反倒使人变成了它的奴隶。 回顾古代与近代的历史并说明当时的学者如何界定“人”之后,我们再来进一步界定“以人为本”。这里所说的“本”,一是从哲学本体论意义上说的。西方古代哲学努力探寻世界的本原,或者以某种物质形态为世界之始基,倡导“以物为本”,或者以某种精神现象为世界之本原,倡导“以精神为本”。到了中世纪,欧洲被宗教神学所主宰,确认“神”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价值归依,于是又演变成“以神为本”。文艺复兴以后,西方许多学者致力于对神学的批判,费尔巴哈是其中的集大成者。他按照基督教的因果逻辑,提出并回答了“神又是谁创造”的问题,指明神学在本质上是自然学和人本学。“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只有在将人理解为这个统一的基础和主体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是真理性”[3]。他的“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学当作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4],这就是他的人本论唯物主义哲学,亦即以人为本体的唯物主义哲学。“以人为本”之“本”又是在价值本位论的意义上说的。以什么或以谁为价值主体,这是价值论中的根本问题。以神为价值本位,那么,人只是价值手段,人拜倒和匍匐在神的脚下,为神而活着;以君王或官吏为价值本位,那么,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君”、为了“官”,人是君主和官吏的工具;以金钱为价值本位,人便成了金钱的奴隶。只有“以人为本”,人才是价值主体,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尊严、人的自由、人的幸福。 总之,“人”非物、“人”非兽、“人”非神,这些关于“人”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样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是进步的,然而又是初步的。马克思的哲学到达了对于“人”的科学规定,这就是:“人”是实践着的存在,是现实世界的能动的创造性主体,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以人为本”,一是对现实世界作人学的理解。现实世界的“本体”不是单纯的“物”,而是人同物质世界在实践中结成的现实关系的总体;在这一现实关系的总体中,人是创造世界的主体,所以,要尊重人,尊重人的崇高地位。二是把“人”作为全部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一切社会实践就它的进步取向而言,都是为了人自身,为了实现并不断扩大人的自由,实现并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在当前,我们党强调“以人为本”,仍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这两个基本点。我们要强调人的历史创造者地位,尊重和发挥人的历史主动性和实践主体力量。我们也要强调人是历史运动的目的,为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人的自由的逐步实现、人的利益的越来越大的满足,贡献我们的力量。 “民”和“执政为民” 翻看古代典籍,“民”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范畴之一。在古代诸子之说中,“民”的含义是同“君”相对应的。《尚书》中记有周公的政治思想,这就是“敬德”、“保民”。所谓“保民”,就是占有治下之民。春秋时期,进步的思想家有“重民”的观念。季梁说:“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孟子有“君轻民贵”的思想。这一思想虽如毛泽东所说“有人民性”,但其中的“民”仍为“君”之治下之人。例如,孟子曾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孟子·梁惠王》);“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这些都是以“君”“民”相对而言的,“民”是被“君”治理、统治的下层之人。在封建时代,有所谓“明君”、“清官”,他们比较能体恤民情、顾及民意,于是有所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白薯”之说。这里吐露的是清官心肠,但所说的“民”仍是不能自己作主的治下之人。 “民”的本意如此,那么,“民本”思想又是什么?《古笔者尚书·五子之歌》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说。这里的“本”,既非本体论之“本”,也非价值论之“本”,而是政治学之“本”,指国家的巩固、社会的安宁要靠“民”的生产、“民”的劳作。如《国语·周语》上说:“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蔗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蓄殖于是乎始”,总之,一切都要靠“民”之农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民”已是社会的主人,封建时代的“民”,始终不过是“君”之治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