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兴起的非集体化改革,吸引了国内外各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接踵而至的农村直接选举和村民自治的制度变迁,激发了学者们广泛深入地对农村经济改革和政治发展的研究兴趣。国内外出版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学术专著层出不穷,一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 国外有关中国农村政治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The China Quarterly,The China Journal,Modern China,Th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有关中国研究的专门学刊上面。政治学的综合性学刊如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World Politics,Journal of Democracy以及Asian Survey等也经常发表这类研究文章。在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论文集中发表的相关论文也占有相当数量。在研究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与治理等问题的学者当中,具有广泛学术影响的国外学者主要有欧博文(Kevin O'Brien)、李连江(Lianjiang Li)、白思鼎(Thomas P.Bernstein)、戴慕珍(Jean Oi)、柯丹青(Daniel Kelliher)、史天健(Shi Tianjian)、墨宁(Melanie Manion)、罗伦丝(Susan Lawrence)、郑永年、何包钢等。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这些学者大多获得了与国内学者进行合作研究的机会,获准进入中国农村进行田野调查。 近20年来,国内学者的研究劲头持续不减,成果颇丰,出现了像王振耀、白纲、张厚安、徐勇、项继权、贺雪峰、肖唐镖、王铭铭、党国英、于建嵘、史卫民、李凡等一批有影响的学者。国内的《中国农村观察》、《社会学研究》、《社会主义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调研世界》、《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等学术刊物上经常发表有关调研报告和理论论文。研究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的学术专著、系列丛书也大批出版。毫不夸张地说,农村政治研究成了当今中国学术界的显学之一。 综合起来,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农村政治及其变迁研究的理论视野或概念框架,主要有国家与社会关系、政治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等理论框架。这些理论框架的学科背景、分析切入点及关注的焦点问题各有不同,但相互渗透、相互借鉴。 一、二分法: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视界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来看地方政治的变迁,是西方学术的方法论传统。公民社会、法团主义、权力与权利、官治与民治、地方政府与基层社会的冲突与调适等等,都是这一理论框架的基本概念,并由这些概念构成了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语义场”(semantic field)。研究者一旦进入这个语义场,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国家—社会二分法(the state-societydichotomy)的视界及语境所支配或影响。 “二分法”指导下的农村政治研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分析概念,如黄宗智(PhilipHuang)的“第三领域”、舒绣文(Vivienne Shue)的“蜂窝结构”、萧凤霞(Helen F.Sui)的“细胞化社区”、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张厚安、徐勇概括的“乡政村治”等等。 黄宗智在分析华北和长江三角洲农村社会政治变迁的过程中,运用国家—社会关系的框架,提出了“过密化”和“第三领域”等分析性概念。他的两本广有影响的著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华北》)、《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借助第二手资料和自己的实地考察,对村庄社会变迁的国家政治环境进行了独到的解析。例如,在《华北》的结论部分,黄宗智指出,民国时期的政府,有能力把权力延伸入村,但它缺乏直接派任领薪人员入村的机器,而必须通过村庄内的人来控制自然村。民国后期,村庄与国家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之中,充满了滥用权力的事例和可能。[1](P314)在分析了社会主义农村发展后,黄宗智提出了一系列悖论式的命题,如没有增长的发展;没有民主发展的市场化;没有民主政治发展的市民团体兴起等等。那么,中国农村的现代化道路,是不是一条既非社会主义也非资本主义单一模式的“第三条道路”?[2](P444-446)这样的提问方式,是对套用西方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古典理论)于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方法论质疑。例如,套用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的“公共领域”于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的分析,是无意义的结论先行和简缩化,因为中国并没有独立国家政权的公民权力的发展。[2](P432-433)国内一些学者在运用西方概念于中国农村政治研究时,却缺乏黄宗智式的质疑。 当然,黄宗智的一些论断和解释令人费解。例如,他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一文中认为,中国社会政治转变的动力,决非来自社会自主权的逐步加强,而是来自国家和社会互动的“第三领域”。[3](P94)照他的解释,“第三领域”是国家与社会的混合物,农村集体经济是第三经济,村级组织是第三组织(或他所说的制度化了的“第三领域”),那么在国家相对强势的局面下(邹谠用“全能主义”来概括这种状况),不依靠社会自主权的加强,又如何生长出能够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三领域”?黄宗智强调国家与社会在互动中合作是睿智的,但如果把这种互动合作同社会自主权割裂开来,其理论解释的力度也就被稀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