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论 1.何谓民主从词源上看,“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由Demos和Kratia合并而成。前者是指“人民”和“地区”,后者是指“权力”和“统治”,因而“民主”的原意应为“人民的权力”,即由人民直接地或按照地区选举产生的代表来统治或治理国家。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指“人民的主人”或“为民作主。”如《尚书·多方》有关于“天惟时求民主”的说法,孔子、孟子等人有关于“保民”、“爱民”等的说法。 在古希腊,“民主”是指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统治。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家继承了这一传统,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和管理。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民主就是由议会及议会选举的政府代表人民进行统治和管理。卢梭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20世纪奥地利经济学家约·阿·熊彼特认为,民主是指人民有权通过投票决定由谁来充当政治精英。现代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等人认为,民主就是一个社会中的各种利益集团围绕某个政治决策的相互作用。科恩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注:[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0页。)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管理形式。马克思指出:“民主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页。)列宁认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又说:“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注:《列宁全集》第31卷,第96页。) 笔者以为,民主即民主政治,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得以平等而自由地实现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其一,民主政治体现的是多数人民或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理想的民主政治总应体现全体人民的利益,而现实的民主政治充其量只能体现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其二,民主政治不仅是指社会公共权力(政府)充分地、真实地体现民意,代表民意,而且还包括人民尽可能广泛地、深入地参加社会各项公共政治活动,如选举、监督和罢免、创制和复决等。其三,民主政治不仅表现为一定的以法律为依据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机制,同时它还必须表现为这种制度和机制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实际运作。 2.民主与平等、自由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和政治价值与平等、自由有着密切的关联。美国政治学家爱·麦·伯恩斯指出:“实际上,政治民主在整个历史上获得了两重主要含义。一方面,它主要意味着一套以多数统治原则为依据的政府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它和人民的声音即上帝的声音这一观念一直是同义语。在表达这一声音时,多数的意志是至高无上的,而且是分辨政治是非的最高裁判者。少数总是错误的……”“但是,民主还有一个较广的意义。这个意义最初是由斯多葛派提出来的,经过约翰·洛克的阐释更加明确和具体。在这个广义的意义上,民主几乎与一些作家所说的自由主义等同起来。这就是说,它是基于确信这一点:一切权力都有危险性,因此,唯一公道的政府只能是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为了使少数人和个人得到保护,一切政府都必须受到制约和限制……大凡属于这种类型的民主,关切较多的是自由而不是秩序;它关切个人尊严的程度至少和它关切社会公益的程度一样。”(注:[美]爱·麦·伯恩斯:《当代世界政治理论》商务印书馆。)爱·麦·伯恩斯的上述研究表明,历史上的大多数政治学者都是从平等、自由两个不同的意义上界定民主政治这一概念的。民主政治的第一个含义是指多数统治原则,实际上就是指平等;民主政治的第二个含义是指要保护尊重少数人,实际上就是指自由。 作为平等意义上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是指社会公共权力要平等地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另一方面是指人民应该平等地参与对国家的管理,不因民族、阶级、社会地位、受教育状况、性别、政治观点而有所差别。但在现实政治中,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任何一种民主政治都不可能完全平等地代表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同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参与政治、参与对国家的管理。因此,现实中的民主政治只能代表和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作为自由意义上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是指社会公共权力要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另一方面是指政府不能介入属于非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事务,如政府不能剥夺属于个人的财产,不能干涉公民个人的私生活,不能限制公民的合法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不能非法限制公民参加选举或不参加选举的自由权利,不能强迫公民拥有某种信仰或不能具有某种信仰等等。在民主社会,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经常受到压制或忽略,这就使得人们更多关切少数人利益的尊重和保护问题。为了使现代民主政治更多地体现自由精神,有必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这实际上既有利于少数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多数人的利益。总而言之,真正的民主政治既要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又要保护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换言之,真正的民主政治应是平等原则与自由原则的有机结合。 二、人性对民主政治的制约 1.利已性对民主政治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的本性是利已的,这种利己性对民主政治的形成和效果会形成一定的制约: (1)利己性——政治冷漠 在经济活动中,人本能地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积极地介入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聪明而狡黠地退出无利可图的商业活动。在政治活动中,人同样也会不同程度地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决定自己是否参与某一政治活动。正如罗伯特·达尔指出的:“许多人认为介入政治的机会成本太高,不值得一试。这些人不愿放弃眼前的确定而具体的利益或源自非政治活动的满足,去获得可能随着政治参与而来的更为遥远、不确定和抽象的利益。” 人性中的利已性对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是不利的:当人们认为参加某一政治活动(例如投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对某一立法和决策进行表决)与自己利益无关或关系不大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参与该项活动的积极性。正因为如此,在古代和现代国家中,有很多公民并不是经常地热心于公益事业,尤其是公共政治活动。经验表明,人们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积极性要高于参加国家民主政治活动,这主要是因为基层民主政治与人们的利益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如果我们不愿使民主政治流于形式的话,就应该使民主政治所涉及的问题变得更为具体而不是抽象,使民主政治与人们的具体利益变得更近而不是更远。同时,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也许是更为实际的选择,基层民主政治的目标虽然不够远大和宏伟,但却会使民主政治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至于变成空谈。